不知不觉得来到了市区,这里是守荒城最繁荣的地带,武器场,丹药店,拍卖会,典当行,等等,数不胜数。
“喂,你这东西也太贵了吧,老板你确定你不是在坑人?”吵杂的闹市突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声音,寻声看去,一个少年手里握着长剑,很是爱不释手,但是可能由于价格过高,在和店主讨价。
那店主不懈的看了一眼那少年,“你若是玩剑的行家自然能看出我这剑的价格,一口价一百金币。”
那少年,林天认识,曾经和自己多次完成任务,是一个很爱剑的家伙,叫做秦风,最后在自己十八岁那年,秦风和自己参加了那个击杀地荒军队的任务,率先死在了地荒士兵乱箭之下!
林天也是一个爱剑的人,前世在军队中,一把剑就如同自己的爱人一般,美人虽美,百看不腻,但是一把好剑也是这个道理,醉里挑灯看剑!对一名战士而言,也是一种享受,如同看也等下美人起舞一般!
林天快步走了上来,一把抢过了秦风手里的剑,“剑宽四寸,剑长七寸,剑锋两寸,剑重恩··老板,这把剑有点轻啊,按道理来说,这把剑应该再重一点,这么说来,这把剑打造的时候惨了一些杂质,所以剑的重度就请了许多,并非用纯玄铁打造的,所以,你这个价格不实。”
秦风和那个老板被吓了一跳,老板一看是真的遇见行家了,急忙说道:“那个,小哥,这件事千万不要说出去,我看这样,五百银币,我卖出去好吧,这件事一旦说出去,就毁了我这家店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