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幼儿园工作规程》转化为教育实践,是幼教工作的根本任务,而要完成此任务,就应树立坚定的目标意识,落实教育发展目标。
(二)确立发展观念,促进幼儿个性发展
第一,幼儿园的教育工作者必须把着眼点放在促进幼儿素质的全面提高与个性的和谐发展上。
第二,依据幼儿的个体特点,制订个别教育计划,从而做到因材施教,有效地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层次上获得发展。
(三)确立活动观念,促进幼儿主动发展
第一,应根据幼儿发展的需要,保证幼儿主动活动的条件,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交往、表现的机会,给每个幼儿开辟充分操作、尝试体验的时间与空间。
第二,创造轻松自然的师生关系与活动气氛,开展多种形式的以幼儿动手、动脑为特点的教育活动,使幼儿通过自身的实践,直接获得多方面的经验,主动地发展。
(四)确立环境育人观念,促进幼儿和谐发展
当代幼儿教育经验表明,所谓“早期教育”,并不意味着从3岁起幼儿就只是坐在课堂里上课,而是使幼儿的感情、智力、道德感等得到发展,并特别强调让幼儿接触社会并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