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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做某事,是为了使这事发生;我不应该做某事,是为了使这事不发生。但是,不密切注视行动之外的目的,不把我的目的集中到某种通过我的行动,而且只有通过我的行动才会变得可能的东西上,我能行动吗?我能不希求某种东西而有希求吗?决不能再这样!这完全会与我的心灵的本性相矛盾。在我的思维中直接按照单纯的思维规律结合到每个行动上的,都是一种处于未来的存在,而我的行动对于这一状态的关系就象致动的原因对于业已产生的效果的关系一样。不过,我行动的这种目的不会自为地——例如,通过本能——设定给我,然后我的行动方式才按照这种目的确定下来;我不应该得到一种指定给我的目的,然后才探究为达到这种目的我当如何行动,因为我自己就具有目的;我的行动不应该依赖于目的;但是,我应该以一定方式来行动,则纯粹是因为我应该如此行动;——这才是首要的东西。我心灵深处的呼声告诉我,这种行动方式会产生某物。这个某物必然会成为我的目的,因为我必须采取行动,而行动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也仅仅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我之所以要某物发生,是因为我应该这样行动,以使某物发生;——正如不是因为食物摆在我面前我才饥饿,而是因为我饥饿,某物才成为我的食物一样;同样,我之所以象我的行动那样行动,井非因为某物是我的目的,相反地,某物之所以成为我的目的,则是因为我应该这样行动。我并没有事先就注目于一个点,想通过这个点画出我的线,然后让点的位置决定线的方向以及线形成的角;相反地,我只是按直角画我的线,从而决定我的线必经的各个点。目的并不决定命令的内容,而是相反,命令直接给定的内容才决定目的。